那是在三年級的時候,我做了一件對不起父母的事。
一個星期天的早上,姐姐叫我和他
一起去“華萊士”
我摸了摸口袋,啊!錢不夠花了“我不能……”剛說出“能”這個字,腦袋里閃過了一排字:對了!可以去偷媽媽的錢吧。隨后,我馬上跑到媽媽的房間里,開始翻箱倒柜的找起來。功夫不負有心人,終于,我找到了十塊錢。想:拿還是不拿?假如我拿的話就可以吃一次大餐,但是會被罵。假如我不拿的話,我就吃不到大餐。我還是拿吧,看看運氣吧?運氣好,我就不會被罵,運氣不好,就被罵好了。我便走去買“華萊士”了。
當天飯后,媽媽叫我過去,當時我的心像小兔子一樣亂跳。只見媽媽拿起尺子打我的屁股,“嗷嗷嗷嗷”我叫了出來,使我的屁股幾個小時不能做下。
唉!早知如此何必當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