幸福是一種用心靈去體味的感覺。
——題記
每個人的背后都背著自己的幸福,因此我們眼里只看見別人的幸福而忽略了自己的幸福!幸福是什么?人們說做自己喜歡的事、和自己喜歡的人在一起、愿望實現就是幸福。
而在現實中,一個人在田里勞作,滿頭大汗,可是他覺得自己是幸福的,他便是幸福的;另一個人在花園里散步,可是他覺得自己并不幸福,他便是不幸福的。所以,幸福是一種感覺,他不取決于我們的生活狀況,而取決于我們的心態。
所謂“知足者常樂”就是這個道理。我們應該學會自我滿足,這里的滿足不是驕傲自滿,也不是阿Q精神,是對環境的適應。我們不僅要學會改變環境,更要懂得怎么去適應環境。而我們不可灰雀的幸福便是這種知足常樂的精神。
從字面來看,“幸”字是由土和¥(錢)構成。“福”字包含了農、口、田。因此,“幸福”就是指一個溫馨和睦的家,有房住、有田耕、有錢花。這樣說來,那些無家可歸的孤兒、吃不飽穿不暖的窮人、被病痛折磨的人就是不幸福的嗎?所以、誰能說他們就是不幸福的呢?無家可歸的孤兒他們有身邊的人關懷、他們說他們很幸福;吃不飽穿不暖的人,他們還有一個家,他們苦樂在一起,他們說他們是幸福的;被病痛折磨的人,只要還活著就有希望,他們說他們是幸福的。這樣他們便是幸福的。正因為我他們樂觀向上,善于適應環境。
有這樣一個故事:有一個漁民住在一個環境優美、非常安靜的小島上,以捕魚為生,與家人其樂融融的生在一起。有一天來了一個富有的企業家,看到島上的豐富資源,就像幫助漁民致富。卻遭到漁民的拒絕,“我現在很幸福,有妻子兒女陪伴在身邊,還有可供賞的美景,我為什么還要致富呢?要那么多錢也有什么用處?”從這個小故事中我體會到知足常樂才是幸福。
知足常樂,享受現在,享受已經擁有的一切就是人生不可或缺的幸福。